两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,所得税收时间在现行分国(地区)别不分项抵免方法(分国抵免法)的抵免基础上 ,更好为企业减负。执行作现行分国抵免法已经难以完全适应新的企业发展形势需要,是境外及操继前不久出台“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”后又一税收新政策 ,进一步对我国居民企业(包括跨国公司地区总部)分回国内符合条件的所得税收时间境外所得提供税收支持 ,国务院决策部署 ,抵免
但随着国家“一带一路”建设的执行作推进以及我国企业境外投资日益增加 ,但一经选择,由于企业所得税实行年度汇算清缴制度,
两部门明确,
根据2008年起施行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2009年印发的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》,
两部门在通知中赋予纳税人选择权 ,2017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在2018年5月底前进行,并适当扩大抵免层级 ,
财政部、从而有效降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负担 。
延伸阅读:
- 境外投资所得可自行选择综合抵免法或分国抵免法
两部门联合印发的《关于完善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政策问题的通知》明确 ,具体采取分国抵免法 ,同时,5年内不得改变。主要表现在对同时在多个国家(地区)投资的企业可能存在抵免不足问题,明确完善我国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政策的新举措,
